新版的EN 300 328 V2.1.1 (2016-11)在十一月份公布,生效時間定義在2017/8/31,強制時間為2018/8/31,主要與前一版V1.9.1的差異在于:
1、法規版本對應指令不同: V1.9.1為R&TTE (1995/5/EC)/新版V2.1.1為RED (2014/53/EU);
2、定義出接收機頻段為2400-2483.5 MHz;
3、自適應性測試要求;
a、定義(TL)可以用(接收)天線組件的增益(G)進行校正,然而波束賦形增益(Y)不應考慮。
b、變更TL計算公式TL = -70 dBm/MHz + 10 x log10 (100 mW/Pout)。
c、章節5.4.6.2.1.2自適應性跳頻設備使用DAA與章節5.4.6.2.1.3使用非FHSS調制的非基于LBT的自適應設備,用于僅使用多條接收鏈的系統一個鏈路(天線端口)需要進行測試,所有其他接收器輸入應終止。
4、接收阻塞測試在V1.9.1版本的跳頻與非調頻技術的接收阻塞只有一種要求,新版區分三種類型分別做了不同的要求;
5、功率頻譜密度將產品分為兩種定義Option 1 & Option 2,且變更了掃描時間;
6、針對TX/RX射頻接收兩種模式下RSE,明確定義ERP/EIRP差異;限制E.R.P是1 GHz以下的射頻;E.I.R.P是1 GHz以上的射頻;
7、跳頻間隔測試:
a、針對5.4.5.2.1.2 Option 1步驟1中的掃描時間由原先的1s改為自動;
b、針對5.4.5.2.1.2 Option 1步驟3中關于跳頻間隔的要求由原先的-20 dBc Channel Bandwidth變更為Occupied Channel Bandwidth;
c、針對5.4.5.2.1.3 Option 2步驟1中的檢波方式由原先的RMS變更為Max Peak,掃描時間由原先的1s改為自動。
以下我們就主要介紹變動最大的接收阻塞測試項目接收阻塞Receiver Blocking
定義a:在正常聯機條件下,偵測產品的接收下降能力,其中的性能定義在PER (Packet Error Rate) 小于等于10%,也就是說傳送100個封包,不能掉10個封包以確定產品的Receiver是正確的。另外如產品工作是在非跳頻模式下則需要測試高低兩個正常信道,以及產品為 802.11b/g/n (則選擇最小帶寬及最小速率下進行測試),如帶寬20 MHz及速率CCK,頻道則為 2412 & 2472 MHz。
定義b:Blocking 的干擾信號與什么有關連呢?答案是EIRP,其中分成三大類:
B1. 自適應類型且EIRP大于10 dBm,如Wi-Fi 產品。
B2.自適應類型且EIRP小于等于10 dBm或非自適設備具備MU (Medium Utilization)使用能力1-10%,如BLE/ZigBee產品。
B3.自適應類型且EIRP小于0 dBm或非自適設備具備MU (Medium Utilization)使用能力1%。
定義c.舉例Category 1干擾信號類型
主要看點:
a、Pmin 則代表找到產品的Sensitivity值在往上加6 dB;
b、干擾信號的大小是在UUT天線前端的電平。在傳導的情況下,該電平已被實際天線增益進行校正;
c、頻率越近時功率越小,越遠時功率越大,范圍干擾在2.3-2.6 GHz之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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